2008年9月29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八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诈骗未得手 强奸图补偿
天检

  日前,天台县检察院批准逮捕了涉嫌强奸罪的应以贵。
  应以贵因犯诈骗罪坐过两年牢。刑满释放后,他又冒充县电力局人员以合伙承包电力工程为由骗取钱财,屡屡得手。8月10日,他又把何某和其女儿骗到天台县城去“承包工程”。因发现何某没带钱,他就趁机开溜。因不甘心“倒贴”了几百元车马费,他就将何某的女儿骗到临海某宾馆实施强奸。